?REACH認證的法規(guī)要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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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冊要求:
適用范圍:凡在歐盟境內生產或進口的化學物質、配制品和產品中所含化學物質超過 1 噸 / 年的都必須向歐盟化學品局提出申請,提交相應資料,進行注冊。產品中所含化學物質,如果在正常的、可預見的使用條件下可以釋放,且每個制造商 / 進口商所涉及的產品的化學物質含量超過 1 噸 / 年,也需注冊。
注冊責任人:歐盟境內的生產商、進口商以及歐盟境外生產商委托的歐盟境內代理為注冊責任人。
注冊資料:申請人需提供包括申請人姓名和聯(lián)系方式、物質名稱、數(shù)量、生產及使用資料、物質等級及特性、安全使用指導、情況說明、研究資料匯總、質量安全數(shù)據(jù)以及保密要求等基本注冊資料。并且,涉及的數(shù)量不同,所要求提供的資料深度也不相同。對于生產 / 進口(包括配制品中的化學物質)超過 10 噸 / 年的化學品,申請者還應該對該物質從生產到銷毀的全過程進行安全評估,并提交一份物質安全報告。
評估要求:
由歐盟化學品局和各成員國相關機構審查注冊資料的完整性,審查申請者提出試驗建議的合理性及化學物質對人類健康和環(huán)境的危害。
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化學品對人體健康或環(huán)境有影響,管理機構可能會采取更加嚴格的措施,根據(jù)評估結果,化學品可能會被禁止使用或者需要經(jīng)過批準后才能使用。
授權要求:對于存在嚴重危險的和將出現(xiàn)嚴重危險的物質實行許可管理,只有許可申請獲得批準的物質方能進入市場。
限制要求:對于特別危險的物質禁止或者只允許在限定的條件進行生產、進口、銷售和使用。例如,REACH 法規(guī)限制了某些有害物質的使用,如偶氮染料、重金屬等。
信息傳遞要求:
供應鏈上所有參與者都有相互交流信息的義務,不僅是供貨商向用戶提供信息,用戶同樣有義務向供貨商提供信息,以加強產品在整個運行中的透明度。
應消費者要求,物品的所有供應商應該在收到請求的 45 天內,提供給消費者其可獲取的充足信息,以使物品安全使用,這些信息至少包括物質的名稱。
高關注物質(SVHC)要求:如果高度關注物質(SVHC)在產品中的濃度超過 0.1%,且每生產者 / 進口商產品中所含的此物質總量超過 1 噸 / 年,需要向歐洲化學品管理局通報。并且,法規(guī)會按批次公布高關注物質的清單,更有針對性地對這些物質進行管控和限制。